依法注册的商标,在他人生产的产品上出现,对方一定侵权吗?6月14日,小编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商标权纠纷,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JOYCITY向《巨人网络》,《乐曼多》提出商标侵权索赔诉讼。上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街头篮球"商标侵权成立,对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郭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同时,禁止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服装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活动。
1月4日下午,浙江嘉兴警方召开“10·18”专案侦破座谈会,通报该市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销售假冒品牌硬质合金刀具案,捣毁生产、销售、仓储窝点19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在“正向混淆”侵权之诉中,遵循比例原则,即商标的知名度、显著性越强,其获得的保护应越强;知名度、显著性越弱,其获得的保护应越弱。
一方是国有特大型汽车集团,另一方系国内知名轮胎制造商,围绕着两件“一汽红旗”商标,双方展开了激烈的纷争。
河北新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石家庄栎安消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电商市场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模式,在电商平台上购物和消费已经成为人们的日常。电商平台拥有大量商户和海量商品,商家素质良莠不齐,侵权商品和服务也层出不穷、难以遏制。
为积极响应百日攻坚活动,近日,娄星区人民法院法官利用周末时间,成功调解一起重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
12月14日讯,针对火币全球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案中,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针对X-SPOT GLOBAL LIMITED(原告)与Huobi Global Limited(被告)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作出重要裁决。